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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维文旅:2024年文旅创建申报项目汇总

发布时间:2023-10-20 15:20|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网络 |  会员投稿|  阅读量:5548

绿维导语:文化和旅游部主要扶持政策与项目主要包括申报创建类、优秀案例遴选类、科研类三个方面。2023年仍有部分项目有申报机会,2024年需要重点项目创建申报,获取资金政策支持的,现在就要关注起来了。要科学把握当前文化和旅游领域主要扶持政策、做好文化和旅游的各项重点工作。本文主要针对文化和旅游申报创建项目进行了展开。

备注:本文以国家级创建为基础进行总结,很多项目创建国家级必须要优先进行省级创建。省级创建的时间优先于国家级。

以下是文化和旅游部主要扶持政策与项目:

申报创建类

1.A级旅游景区创建

2.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

3.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4.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5.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基地)

6.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

7.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8.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9.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

10.国家旅游休闲街区

11.最佳旅游乡村

12.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优秀案例遴选类

1.全国优秀旅游规划案例遴选

2.老年旅游典型案例推荐遴选

3.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

4.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

5.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佳案例、优秀案例

6.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科研课题类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2.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3.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

重点项目申报

SUMMARY

一、A级旅游景区创建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申报材料:

1.创建申报材料

  • (1)《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

  •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 (3)《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自评材料》

  • (4)《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套软件材料》

2.备查备检材料

  • (1)《5A创建景观价值评定报告书》(细则一)

  • (2)《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汇报材料》(细则二)

  • (3)《游客意见及评分表》(细则三)

  • (4)《景区管理制度汇编》《职工手册》

  • (5) 整改材料

项目要求: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分别按照《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细则》、《景观质量评价细则》和《游客意见评价细则》等三个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价,分为五个等级(5A级、 4A级、3A级、 2A级、 1A级)和等外级。

申报流程:

二、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年度统一集中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度4月1日至30日

激励政策:政策奖励

申报材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下列材料。

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推荐文件及《旅游度假区初审情况统计表》;

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包括旅游度假区基本信息(含名称、管理机构、空间范围、面积等)、发展概况、度假资源与环境、度假产品、度假公共服务、运营管理、市场结构与影响、生态文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

3.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

4.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的承诺书;

5.其他材料。

申报条件:

1.符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22)及相关细则要求;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

4.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5.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

6.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7.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8.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9.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

10.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

认定标准:

更多创建申报细节点击下图:

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8—10月份

申报材料:推荐函(附集聚区排序推荐名单)、审核情况报告、集聚区申报表

项目要求:

申报流程:

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4月份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申报要求: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托县级行政区开展

? 同一地级行政区辖区内1个县级行政区,申报主体和建设主体均为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

? 确有需要且有一定基础的,可以同一地级行政区辖区内2-3个县级行政区或跨地级行政区、跨省(区、市)联合申报建设。

申报及验收流程:列入名单后给予1-3年建设期限,每年开展一次验收工作。

图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验收工作机制

五、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基地)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5—8月份

示范区申报要求:

(一)园区设立满2年,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创建主体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重点建设项目,并有专门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支持园区建设发展;

(四)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土地集约利用,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者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

(五)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园区建设发展工作,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较强创新管理能力;

(六)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所在省(区、市)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

(七)园区及其运营管理机构近2年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八)已是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者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培育园区。

示范区申报程序:

(一)印发申报通知。文化和旅游部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工作要求。

(二)组织申报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园区,由创建主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示范园区创建申请并报送创建方案和建设发展规划,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并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三)确定创建资格。文化和旅游部对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的园区组织开展评估论证,择优拟定获得创建资格的园区(以下简称“创建园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园区,由文化和旅游部纳入创建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开展创建培育。创建园区创建期自创建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创建期内,创建主体应当切实履行培育和建设职责,强化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园区创建工作,并定期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创建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创建园区提升建设发展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对创建培育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

(五)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验收工作。创建主体可以根据园区建设发展实际,在创建期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认为达到验收要求的,提请文化和旅游部验收。

(六)进行验收命名。文化和旅游部按照示范园区建设评价标准,对通过初审的创建园区组织开展验收并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示范园区,命名名称由体现园区所在地区和品牌特点的前缀词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字样组成;未通过验收或者创建期满未申请验收的,取消创建资格。

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满2年,以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数字文化、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文化投资运营等文化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营业务;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具有较强实力,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水平居于文化行业同类别企业前列,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速高于文化行业同类别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平均水平,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60%以上;

(四)创新能力突出,在推动业态优化升级、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应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性;

(五)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2年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七)已是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者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重点培育的企业。

示范基地申报程序:

(一)印发申报通知。文化和旅游部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工作要求。

(二)组织申报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开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中央企业申报示范基地,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

(三)开展评审命名。文化和旅游部对推荐企业组织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拟命名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六、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7—9月份

申报材料: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实施方案、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等。

项目要求:

  • 坚持择优推荐。主要采取逐级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好人选入口关,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

  •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曾入选过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 把握推荐重点。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带头人依托项目(活动)具备公益性或尚且处于起步阶段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文化和旅游部将择优进行遴选资助。

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2024

发布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3—4月份

申报材料:《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表》、佐证材料和必要补充材料

申报要求:

(一)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

(二)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三)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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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聂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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